原則上,如承租人願繼續承租,應續訂租約,但有下列情形時,出租人得收回耕地自耕:
1、出租人能自任耕作。
2、出租人所有收益不足以維持一家生活。
3、出租人收回耕地,不致造成承租人失其家庭生活依據。
另外,出租人如於出租耕地同一或鄰近地段內另有一自耕地,得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在下列情況下,申請收回出租的耕地:
1、出租人能自任耕作。
2、出租人收回耕地,不致造成承租人失其家庭生活依據。 "持分貸款專家"" 房地二胎三胎貸款 持分土地專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9)
出租人變更,經地政事務所辦完登記後,應會同承租人提出下列文件向本所申請租約變更登記:
1、申請書2份(表5)
2、原耕地租約書
3、土地登記謄本1份(免附,由公所自行查調)
如原耕地租約書遺失,得一併向本所申請抄發租約書副本。 持分土地專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64)
南台中最大的13期重劃區,目前已完成土地登記,最快明年推出首案,單價上看6字頭。反觀緊鄰13期旁的南區,不僅生活機能完勝,且房價相對親民,今年以來吸引包括惠宇、昌祐、國聚、富宇、元城等建商爭相搶進推案,登陽建設的百億大案也將進場,南區預售案量大爆發、每坪單價「坐4望5」。
13期橫跨南屯區、南區、西區,因鄰近發展成熟的八期、五期與南區的藝文特區,加上土地使用分區多半為「住1之1」,由於土地成本高昂,加上營造成本攀升,開發商預估,13期房價與北屯區14期房價明年都將上看6字頭。過去房價較親民的南區,反而成了高CP值的區域,因此吸引越來越多建商購地推案。
在地房仲業者表示,三年前,南區新成屋單價約25萬元,去年新案開價已站上3、4字頭,今年下半年進場的「惠宇國圖館」預售新案,單價已賣到5字頭,帶動周邊的中古屋房價跟著大漲。 台中南區目前房價相對處於低檔,觀察今年已進場的預售新案,總銷破百億的大案不少。其中,搶先進場的昌祐「X City」造鎮系列預售案,將分成三期陸續開發,第一期「雲之境」實登揭露成交單價在43萬~46萬元。
原文網址: 台中南區百億預售案齊發 | 好房網News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93087354219.html ""持分貸款專家"" 房地二胎三胎貸款 持分土地專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2)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購買法拍土地再轉賣,成為民眾常見投資不動產的管道之一,如果以低於公告現值的價格標得法院拍賣土地,在同一年度再移轉時,核算土地增值稅時將有漲價數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移轉現值計算,原則以訂約日的土地公告現值為準,但法拍土地的移轉現值,是以拍定日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拍定價格比較,以「較低」者作為移轉現值,並核算債務人應納土增稅,拍定人取得土地再移轉時,即以較低價的拍定價格為原地價,計算土增稅。
舉例說明,法拍土地當期公告現值總額800萬元,但其拍定價只有500萬元,較公告現值低,因此,以拍定價格作為該次法拍土地移轉現值,而該移轉現值將成為拍定人再次移轉的原地價。拍定人取得土地後在同年度出售該筆土地時,500萬元即為原地價,其應繳土地增值稅要以出售時的價格,減去拍定價格500萬元計算。原文網址: 轉賣法拍地 當心土增稅 | 好房網News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27995354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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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21日表示,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遺產稅繳納有困難,可否以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私設巷道或既成道路土地抵繳遺產稅?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繳納現金確有困難,可以在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部分申請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及保管的實物一次抵繳。
高雄國稅局指出,稽徵機關在受理抵繳遺產稅案件時,常發生納稅義務人以遺產中之道路土地來申請抵繳,因道路土地分兩種,一種是《都市計畫法》劃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另一種是《遺產及贈與法》第16條第12款所稱之「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二種土地課稅及抵繳規定,分別說明如下:
一、《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因繼承移轉時,免徵遺產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規定,可以用這筆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價值占全部遺產總額比例計算得出應納稅額,作為限額抵繳遺產稅,但公共設施保留地在都市計畫變更前,已為被繼承人所有,或為被繼承人之祖先或配偶所有,因繼承或再轉繼承移轉給被繼承人所有者,則不受上述限額抵繳之規定。
二、《遺產及贈與法》第16條第12款所稱之「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俗稱「私設巷道」,依規定不計入遺產總額內課稅,也就是非屬「課徵標的物」,且不符合「易於變價或保管之實物」,所以私設巷道或既成道路無法抵繳遺產稅。 持分土地專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
有農業使用的土地,購買或受贈農地時,如果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前次移轉的土地現值或原規定地價,會停留在前手取得的土地價格,之後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如果想要再移轉時,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以原地價漲價總數額課徵。事實上,適用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土增稅後,土地承受人在持有期間內,經查獲該土地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期限內恢復農用,或雖在期限內恢復農用,但再有未作農用情形,土地承受人移轉土地時,會被課徵土增稅。持分土地專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未依限繳納贈與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沒有在期限內繳納稅款時,每超過3天,要按應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超過30天還沒有繳納的話,就會由稅務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應該繳納的金額除了稅款和滯納金以外,還要從滯納期滿的隔天起算到納稅義務人繳納的那天止,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稅捐稽徵法第20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1條) ""持分貸款專家"" 房地二胎三胎貸款持分土地專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贈與人將農地贈與受贈人,於5年列管期間內,受贈人又將受贈之農地回贈贈與人,如果經查至回贈前原受贈人仍繼續作農業使用而無應追繳贈與稅之情事,因為係回復未為贈與之狀態,可以免追繳贈與稅,也可免再列管。
(財政部88.9.2台財稅第881940612號函) 持分土地專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48)
地價稅每年一次徵收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每年地價稅是以8月31日在土地登記簿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持分土地專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79)
申請承領人不按規定期限繳清第1期地價者,視為放棄承領,政府不再辦理放領。又承領人逾期繳納第1期以後各期地價者,依下列規定按當期應納地價加收違約金:1.逾期未滿1個月者,加收2%。2.逾期1個月以上未滿2個月者,加收5%。3.逾期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者,加收10%。4.逾期3個月以上者,加收15%。逾期4個月仍未繳納者,得予撤銷承領收回土地,除專案放領土地之承領人已繳地價不予發還外,其餘放領土地,承領人已繳地價1次無息發還。土地之地上物得限期由承領人收割、處理;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併同特別改良估定價格,予以補償。 持分土地專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96)